各教學院部、各部門:
根據《安徽省財政廳關于“小金庫”防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財監〔2018〕1696號)、《中共滁州市委辦公室 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<關于全面構建“小金庫”防治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>的通知》(滁辦發〔2016〕38號)、《進一步加強“小金庫”防治工作實施方案》精神,為加強黨風政風建設,嚴格執行財經紀律,確保國家和單位資金管理安全,經研究決定,在全校范圍內開展“小金庫”專項整治行動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專項清查工作目標
通過此次“小金庫”專項清查,全面整治各種形式的“小金庫”問題,嚴防問題反彈和變異回潮,深入排查可能形成“小金庫”的各類隱患,從源頭切斷滋生不正之風的資金鏈條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長效防控機制,持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。
二、專項清查工作范圍
學校各教學院部、各部門
三、專項清查工作內容
虛列支出或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,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,以會議費、勞務費、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,用捐贈收入、資產處置、出租收入設立,違規收費、罰款設立,依托其他資金來源卻未按有關規定納入單位賬簿管理設立等。
四、專項清查工作要求
1.提高思想認識。各教學院部、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“小金庫”專項清查工作,增強全局觀念和責任紀律觀念,充分認清“小金庫”的造成的危害,切實增強做好專項清查工作的責任感、緊迫感,確保專項清查工作取得實效。
2.落實檢查工作。各教學院部、各部門要組織開展好“小金庫”自查自糾工作,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,切實做到自查自糾,將長效機制建設貫徹始終,進一步規范部門資產財務管理,從源頭上防止“小金庫”問題發生。
3.材料報送安排。請各教學院部、各部門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將承諾書、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和相關材料紙質版報計劃財務處高雨晨,電子稿發至校內郵箱。
計劃財務處
2024年12月12日